根据 2023 年一季度商品大类投诉数据,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和交通工具类投诉量居前五位,房屋及建材类以 8255 件投诉量位列第 7。

数据显示,在所有投诉中,商品类投诉为 159143 件,占总投诉量的 52.32%,与去年同期相比,比重上升 0.29 个百分点;服务类投诉为 137726 件,占总投诉量的 45.28%,比重上升 0.87 个百分点;其他类投诉为 7290 件,占总投诉数量的 2.40%。其中,房屋及建材类占总投诉量的 2.71%,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下降 0.22%。

此前,中消协曾指出,商品房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房屋质量问题。既有墙面开裂、地面空鼓等 " 显性 " 质量问题,也有卫生间渗漏、地暖破裂等后继使用后才能暴露发现的 " 隐形 " 问题。
二是不符条件强行交房。部分开发商在合同约定交房日到来时,楼盘尚未全部完工且不具备交付条件情况下,为逃避违约责任强行交房。
三是开发商强制捆绑销售。如开发商捆绑销售地下仓储或车位;或以不妥协则不交付钥匙为要挟,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机构代办房屋产权证或代缴契税,并从中收取中介费。
四是有的精装修房配套家电产品交房时已过或快过 " 三包 " 期,开发商拒绝承担 " 三包 " 责任。
五是交房时实测房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开发商要求消费者补差价引纠纷。
六是楼盘烂尾消费者 " 房财 " 两空。部分开发商挪用资金导致楼盘后续烂尾,消费者花费大量积蓄却未能如期入住,还面临还贷压力。
消协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房地产开发商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捆绑销售地下仓储、车位或强制代办房屋产权证、代缴契税以及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行为属于强制消费行为。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要严肃查处开发商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等行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加大对房地产消费监督执法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捆绑销售、强制交易、挪用预付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购房消费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