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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桩进小区难有解了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111        返回列表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政策原文传送门:《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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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将建设好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意义提升到了“助力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的目标”的高度。与2015年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简称《2015版意见》)相比,更强调顶层设计,突出多部门协作,鼓励科技创新。新政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大痛点问题。

新能源汽车的痛点是什么?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已有十余年时间,销量连续六年保持全球第一。然而充电难、续驶里程短、电池耐用性差、低温电量衰减、安全问题频出,仍是延续多年困扰消费者的五大痛点问题。

其实,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动力电池的技术水平和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都有了很大提高,从2017年至2019年,纯电动汽车续驶里程瞄准目标从300公里上升到500公里。与此同时,充电基础设施也有了长足发展。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截止2021年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公共+私人)累计数量已达175.8万台,其中公共桩83.7万台。

2020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快速上升通道,2021年4月,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已经突破10%。行业普遍预测,2021年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有望达到200万辆;到2025年,整体保有量将突破3000万辆。当新能源汽车市场加速迈入千万量级时代,充电难问题如何克服就显得更加紧迫。

充电为什么成为“老大难”?

充电难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跟不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土地资源不足限制了充电设施的合理布局、公共充电桩普及率不高且许多不对外开放、公共停车场传统车与新能源汽车争抢停车位、送配电能力不足、僵尸桩滥竽充数、不同型号的充电桩不兼容等都是原因,但影响最大的、解决起来最棘手的是充电桩进老旧小区难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摸底情况显示,我国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达30亿平方米,居民已经达成共识需要改造的达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

老旧小区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多处于城市中心地带,房间面积小,楼间间距小,私搭乱建问题严重。楼盘间、小区间缺少隔离带,相对人口密度大;二是停车场地极度匮乏,基本没有地下停车场;三是电力设施老化,电容量普遍不足;四是越老的城市中居住在老旧小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越多,而早期有能力购买传统汽车的消费者大多移居新建社区。

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逐年递增,老旧小区这些问题集中爆发出来。小区内停车位不足、小区外停车场地匮乏,停车矛盾日益加剧;老旧小区停车位多为共享车位,车主没有产权,难以安装充电桩;安装充电桩涉及小区全体业主利益,业主间意见难以统一。加上电路铺设施工难、增容难、消防安全隐患多,物业只有责任没有收益,积极性不高、推诿扯皮等问题,使老旧小区电动车难以获得停车位、难以安装充电桩、安了充电桩也难以就位充电的问题大范围发生。

老旧小区充电难演变成具有全国性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难。

解决痛点还需政策加把火

《2015版意见》对加快推进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该政策首次对新建小区提出了强制性的充电设施配套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然而对老旧小区采取的则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显然,这种协商色彩较重的指导意见无论是对物业、街道、居委会还是业主,乃至电力部门都缺少必要的强制力。

充电桩进老旧小区难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以至于因为充电设施的不足,使许多居住在老旧小区的消费者放弃了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计划;已购车者或到社会上寻找公共桩,或采用飞线等非法手段充电,埋下很大安全遗患。

充电服务企业不愿进老旧小区,车企纷纷推出超长续驶里程的车型,600公里、800公里、1000公里不断成为新的卖点。这种畸形发展又带来了汽车电池增加、车重增加、能耗增加、污染增加、安全问题增加、购车成本增加等一堆新的痛点。甚至于换电模式的再度兴起也有缘于此。

新政出台 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成为硬性指标

《征求意见稿》一改《2015版意见》的弹性政策,对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有了硬性规定。

第一部分的标题就是“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其中前两条意见都是针对老旧小区的:(一)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对积极支持配合充电桩安装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可予以专项奖励。(二)各地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库,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两条意见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社区管理部门(指政府行政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指居民组织)必须支持和同意建桩,不得阻挠。对干得好的还要给以奖励。这解决了管理者积极性不高和业主因个人利益反对建桩的问题。第二,规定了政府高层的责任、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间。

加上推动 V2G 协同创新与试点示范、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在新版政策的指导下,充电桩进老旧小区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充电桩进老旧小区难的问题如能得以解决,相信全国性的充电难问题也会得到大大的缓解。